机电工程学院考试及阅卷工作管理规定

一、关于监考

1、主考教师必须在开考前半小时到场,监考教师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场。

2、主考老师要在考前宣读考试须知,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

3、监考教师必须佩戴监考牌。

4、监考教师不得穿短裤、拖鞋进入考场。

5、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吸烟、聊天。

6、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场纪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活动。

二、关于命题

1、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等。主讲教师可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要求确定适宜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改革的课程,课程组或主讲教师应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经院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 命题

(1)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公共基础课以及其它有条件的课程应逐步建立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凡课时、大纲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3)考试命题须有合理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同一门课程试题近4年重复率不应高于20%。“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和提高(扩展)部分都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4)命题题型应规范、搭配合理。试题要用词恰当,文字简明,表达意思确切,布局合理,便于学生解答。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确定题型及其比例。

(5)各门课程应准备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且无雷同现象的AB两套试卷及A卷评分标准、标准答案。

(6)命题教师必须在考试前2周完成命题工作,经试做后,将考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须教学主任签字确认)、命题审查意见表(一式两份,必须教学主任签字确认)、AB两套试卷及其A卷标准答案一并提交到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7)对无特殊要求的试题,必须按学校统一格式打印。(A卷封面考试日期要填上,B卷考试日期不要填)

三、关于阅卷

1、教师一律用红色笔阅卷记分,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阅卷。

2、评阅要有标记,凡有扣分的地方应标示具体处,用“×”标明或作简要说明,并在标注处注明扣的分数如“-3,不能用简单的“?”。正确的答案也要用“√”做标记。记分用阿拉伯数字,要准确、工整、清楚。对草稿纸上的解答,一律不予评分。

3、每个大题都要给出得分数,即该大题包含的各小题的得分数之和,写在题号左边;小题如有错误则扣分,都要在扣分处做标记,并注明扣的分数。一份试卷评阅完毕,阅卷教师必须对每题的得分进行认真复核,防止统分错误,无误后将各大题得分以及总分记入试卷本封面的成绩栏内并要签全名,不能只签姓氏;多人阅卷的,所有阅卷教师都要签名。

4、试卷评分标准应详尽,以免出现不同教师阅卷给分/扣分标准不统一现象。阅卷教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防止发生偏宽、偏严、错评、漏评等现象,确保阅卷质量。

5、对于以口试、提交报告形式评定学生课程成绩的,主讲教师在提交试卷时应同时提交的考察(核)标准, 且成绩评定标准要详尽、切实可行。

6、凡是成绩有修改的地方必须有老师签名,成绩如需要更正,应在原来成绩上划一横线,另写正确的成绩。更正后要有更正人签名。签名一律签全名,不能只用姓氏代替。

7、全部试卷评阅完毕,阅卷小组要组织专人对试卷逐份进行复查,确保各大题得分和试卷封面成绩栏的分数一致。发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记分错误、统计分错误、试题封面记分与卷面得分不一致等情况,要及时通知阅卷教师改正,并在修改处签字。

四、关于成绩录入

1、各必修、限选、公共选修课学生成绩录入均采用网上录入的方式,由上课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教师系统”录入。对于重修的学生或选修其它专业专业课的学生等,上课教师需到本院系领取原始成绩单并手工填写。

    2、录入设置:在输入成绩之前,首先要做设置工作,点击右上方的“设置”按钮,按照实际情况设置好平时、期中、期末成绩所占的百分比(必须有平时成绩),没有期中成绩的课程将其相对应的百分比调整为0;然后看下方的输入方式是否为“分数方式”,如果不是调整为“分数方式”。

3、成绩录入:输入成绩时,在对应的平时、期中、期末成绩栏中分别以百分制输入。例如:平时占10%,期中占20%,期末占70%,输入的成绩分别为806090,那么系统会自动按照所设置的比例算出总成绩为83。对于没有期中成绩的,只需以百分制输入有成绩的对应项。例如:没有期中成绩,平时占30%、期中占0%、期末占70%,输入成绩时,只需要平时和期末成绩:8090,那么系统会自动算出总成绩为87

注意:每门课程都应有平时成绩,且平时成绩必须在成绩单中体现,成绩单中期末栏应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相对应。

    4、存储与提交:如果一次输入不完,则输入结束时务必点击“存储”按钮存储数据,然后下次接着输入,如果全部成绩输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录入。成绩录入界面下面的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数据来源于开课通知单,勿动。特别注意每门课成绩只有一次提交机会,一旦提交之后教师就不能再进行更改,如果有误,则须持相关说明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更改成绩。

    5各位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及时将成绩单报送各学院。 

五、考试资料整理

1、试卷要在学校指定地点按学校统一要求印刷并装订成试卷本。试卷要求字迹清晰,准确无误,在考试前1周内完成印刷清点工作。

2、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生试题泄漏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3、考试申请表及命题审查意见表,不用放到试卷档案袋中;试卷档案袋里的装订顺序为,AB卷和A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考试总结、考场情况记录表这三份材料按照此先后顺序订到一起,最后是按学号排放的学生试卷。

4AB卷和A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考试总结(要用新的格式,考试总结基本要求见附件2)、考场情况记录表这四份材料,要放到第一个档案袋中。公共课、统考课程的AB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总结等资料可单独装袋保存。

5、试卷档案袋封面,各项内容要详细认真填写,附录各项内容,试卷档案袋中有的在前边打“√”,没有的就不要做标记。其它说明这一项,如果不是该课程的第一个试卷档案袋,应在这一项注明其他考试资料在哪个档案袋中。如:其它资料在×××-01袋。

6、各系要按《学生试卷建档要求》(附件1)在学期前4周内完成前一学期的试卷归档工作。

附件:1、学生试卷建档要求

        2、考试总结基本要求

      3、试题封面

机电工程学院

20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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